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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永利集团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,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 领域研究的前沿和动态,促进研究生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,切 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助推永利集团“双一流”建设,特设立专 项项目,资助优秀研究生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。
一、资助内容及要求
1.资助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1)国家统招且人事档案在校的、在读学制内研究生(非 定向、非委托培养,硕士研究生 3 年级以内,博士研究生 4 年 级以内),超期或延期研究生不予资助。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 议主题应与资助对象专业及研究方向紧密相关;
(2)身心健康,符合出国(境)基本要求;
(3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品行;
(4)具有较强的国际学术交流语言能力。
2.资助对象应获得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或邀请函, 且以论文第一作者(或导师为第一作者,学生为第二作者)身 份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海报张贴;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合 肥工业大学;原则上每篇论文只资助一名研究生参会。
二、资助标准及费用
1.参照国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;
2.全额资助会议注册费、签证费及国内所产生的合理旅费;
3.国际旅费实报实销,但原则上赴亚洲国家或地区参会不 超过 5000 元人民币,赴其它国家或地区参会不超过 10000 元人 民币。如有特殊原因超出限额的,须在购买机票前提交相关说 明到研究生院审批;
4.出国期间住宿费实报实销,上限为国家因公临时出国经 费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费标准;
5.出国期间给予伙食费及公杂费补助,以不超过国家因公 临时出国经费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费及公杂费标准执行;
6.严格限制出入境时间,最早不得早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出 行,最迟应于会议结束后一天回国,不得擅自提前出国,不得 延长在外停留时间,不得绕道旅行,不得增加顺访国家或地区。
三、申请及遴选
1.申请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 申请,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,并核定拟参加的国际 学术会议是否在学科资助目录内,排序报研究生院。
2.研究生院审核并确定资助对象,并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, 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。
四、派出
1.派出相关手续,按永利集团国际事务处相关规定办理。
2.资助对象与研究生院签署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研究生出国 (境)国际学术会议协议书》,未签署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资格。
3.资助对象应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在外期间的医疗及人身安 全等各项保险项目。学校不负责资助对象在国外期间的医疗费 用以及发生意外所涉及的各项费用。
五、总结考核
1.资助对象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回国后,应向研 究生院提交总结报告,内容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小结、会议 日程安排(含有受资助人日程页)、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 期页面的复印件、行程单以及会议现场相关照片(包含受资助 人在会场的照片)。
2.资助对象应于返校后一个月内在学院公开做一场学术报 告,并将学术报告信息(须附现场照片及受资助者报告照片) 及其他要求的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。之后方可按程序报销相 关费用。
六、其他
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