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学校】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
发布时间:2017-05-08 发布人:解光军
关于印发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 法》经 2017 年 5 月 4 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》
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 法》经 2017 年 5 月 4 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》
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
2017 年 5 月 8 日
2017 年 5 月 8 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
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
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,深化实验教学改革,科学合理评价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劳动,激励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投入实验教学工作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1、本办法中所指的实验教学包括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 生实验教学。
2、本办法适用于开展实验教学的实验人员。
二、工作内容
实验人员应协调实验安排,与开课教师分工合作,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其工作内容有:
1、做好实验前仪器设备准备、实验中辅助、实验后仪 器设备整理归置;
2、协助开课教师抓好课程建设及循环改进、做好实验 过程指导、开展课后辅导和答疑、批改实验报告、做好实验 考核。
三、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
1、课程实验工作量
课程实验是指教学计划中一般课程内包含的实验教学 部分和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实验,其教学工作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:
一、适用范围
1、本办法中所指的实验教学包括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 生实验教学。
2、本办法适用于开展实验教学的实验人员。
二、工作内容
实验人员应协调实验安排,与开课教师分工合作,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其工作内容有:
1、做好实验前仪器设备准备、实验中辅助、实验后仪 器设备整理归置;
2、协助开课教师抓好课程建设及循环改进、做好实验 过程指导、开展课后辅导和答疑、批改实验报告、做好实验 考核。
三、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
1、课程实验工作量
课程实验是指教学计划中一般课程内包含的实验教学 部分和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实验,其教学工作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:
实验教学工作量=实验学时×学生人数×实验类别综合系数
式中:
实验学时是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教学学时数;
学生人数是指教学班实际学生人数;
实验类别综合系数是综合考虑实验类别、实验内容以及工作分工等因素后确定的,其具体值见下表:
注:上机实验是指不使用其他硬件,完全在计算机上完成的实验。
2、课程设计实验工作量:
课程设计实验是指教学计划中课程设计内包含的实验 部分。其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:
实验教学工作量=0.02×实验学时×学生人数式中:
实验学时是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教学学时数。如教学计划中给出的是实验学分,则 1 学分按 16 学时计算;
学生人数是指教学班实际学生人数。
式中:
实验学时是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教学学时数;
学生人数是指教学班实际学生人数;
实验类别综合系数是综合考虑实验类别、实验内容以及工作分工等因素后确定的,其具体值见下表:
实验类别 | 实验类别综合系数 |
上机、非理工类专业实验 | 0.01 |
基础课实验 | 0.025 |
理工类专业实验 | 0.03 |
2、课程设计实验工作量:
课程设计实验是指教学计划中课程设计内包含的实验 部分。其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:
实验教学工作量=0.02×实验学时×学生人数式中:
实验学时是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教学学时数。如教学计划中给出的是实验学分,则 1 学分按 16 学时计算;
学生人数是指教学班实际学生人数。
3、校内实训、实习工作量
校内实训、实习是指在校内实验室完成的教学计划中的实训和实习任务。其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:
实验教学工作量=0.3×完成周数×学生人数式中:
完成周数是指在实验室完成的实际周数;
学生人数是指教学班实际学生人数。
4、其他非教学计划内实验教学内容的工作量
各学院开展非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,事先需申报备案, 获批后方可执行,并依据教学内容性质采用相应公式计算实 验工作量。没有申报备案的,不计算工作量。
四、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
1、各学院负责实验教学执行、统计和工作量计算;
2、教务部负责实验教学工作量的核查和管理;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量的管理、核查。
五、附则
1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实验 教学工作量及酬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合工大政发〔2005〕87 号)废止。
2、各学院可在本办法基础上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学院具体的考核管理细则。
3、本办法由教务部、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